律师简介

     

王锐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注册会员,现任河南格思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中级职称,刑事专业律师;第八届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八届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代理联络委员会执行委员;2011年河南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十佳辩护词”第三名;2020金水区年度“优秀律师”;2021金水区年度“优秀律师”;

王锐律师自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法律顾问、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法制生活》法律顾问、河南科技报律师在线点评律师、多次参与河南法制报、河南省电视台法制频道律师点评栏目等。

王锐律师秉承“诚信做人、踏实做事”的做人理念;以勤奋、敬业、认真负责、专业的执业态度,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和执业以来代理参与众多案件累积的实务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典型案例:

1. 齐某涉嫌走私毒品案,本案的发生,正处于“我不是药神”电影及现实中客观存在的罕见病而引发的一系列案件之后,又是《药品管理法》修改之后,有很大的社会影响性,而恰恰是在本案开庭后,又发生了引起全国范围内各行业广泛讨论的中牟“毒贩妈妈”事件,将罕见病这一不被人重视或了解的群体引入视角,引发了广泛讨论,在此情况下,辩护人针对本案焦点、难点,在办理过程中,辩护人不仅注意引导安抚被告人情绪,让被告人齐阳磊坚定在法制框架内解决问题,同时积极与承办人沟通交流,及时提交相关司法判例、司法理论实践中对因医疗、教学、科研等合法目的的用途系正当使用,不应认定为犯罪,并及时就社会关于该类问题的热议和最高检最新的指导案例所体现出的对该类案件正确导向为承办人提供好的思路和建议等,辩护人充分考虑到本案的特点,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与办案单位进行了有效沟通,结合目前最高法、最高检推行的类案指导案例实施的大背景,在同案同判的有利东风,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并最终得到认可,检察院主动撤诉,取到的良好的效果。

2.江某等涉嫌聚众斗殴案,本案是一起涉案人员众多,涉案人员均为在校学生或未成年人,案件继续进行的话,会给他们带来严重影响,辩护人针对本案焦点、难点,在办理过程中,辩护人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点,针对本案的特殊情况,与办案单位进行了有效沟通,同时辩护人也积极寻找同类案例,结合目前最高法、最高检推行的类案指导案例实施的大背景,在同案同判的有利东风,提出了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并最终得到认可,检察院最终不起诉,取到的良好的效果。

3.申某故意伤害案,本案系因琐事引起的纠纷,在本案中受害人提出了高额赔偿,双方矛盾激化严重,辩护人介入后,春风化雨般的促成了双方的和解,同时又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案件情况,最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4.赵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本案系经济纠纷而引起,受害人坚称被告人骗取巨额货款,辩护人介入后,不畏坚辛,调查取证,发现关键证据,案件逆转,检察院最终撤诉;

5.闫某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仅看起诉书认定事实,被告人的情况十分不乐观,受害人重伤二级,被告刑期应为3-10年,且又涉及共同犯罪。案件起诉至法院后,辩护人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提出了本案中因被害人无事生非故意挑衅所引起,且案发时被告人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同时辩护人适时引导被告人家属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最终本案不仅闫某获得了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的处罚,另外二名同案犯且均为成年人的情况下,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的处罚。

石※群等抢劫、非法买卖枪支案,多名被告持枪抢劫多次,且主犯在犯案成为亿万资产的地产商,作为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广泛的案件,担任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观点获得各方重视,并得到认可。

徐某贩毒案     公诉机关指控贩毒近四百五十克,辩护人成功辩护,徐某最终被判法定最轻刑十五年;

朱某非法买卖枪支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非法买卖枪支近六十枝,经辩护人认真细致的工作,最终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擅长领域
  • 刑事案件
  • 合同纠纷
  • 损害赔偿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锐
  • 执业律所:
    河南格思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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